一、智慧路灯杆综合管道与通道建筑位置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综合管道与通道位置宜与智慧路灯杆路同侧,综合管道与智慧路灯杆净距宜不大于1m。
2、综合管道与通道中心线应平行于智慧路灯杆路中心线或道路中心线。
3、智慧路灯杆设置于人行道时,综合管道宜建在人行道下。当在人行道下无法建设时,可建在同侧非机动车道或绿化带下。
4、智慧路灯杆设置于机非隔离带时,综合管道宜建在机非隔离带下。当在机非隔离带下无法建设时,可建在同侧非机动车道下或人行道下。
5、智慧路灯杆设置于中央隔离带时,综合管道宜建在中央隔离带下。当在中央隔离带下无法建设时,可建在机动车道下。
二、智慧路灯杆综合管道的管材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在人行道、绿化带、分隔带和非机动车道(除机非共板的非机动车道外)下建筑的综合管道宜采用塑料电缆导管,管材宜满足《电力电缆用导管技术条件第3部分:氯化聚氯乙烯及硬聚氯乙烯塑料电缆导管》DLT802.3的相关规定。管道内径宜采用100mm,施工条件限制时可采用70mm、50mm。
2、在机动车道(包含机非共板的非机动车道)下的管道宜采用热镀锌钢管,管道内径宜采用100mm,施工条件限制时可采用70mm、50mm。
3、子管宜采用PE塑料管或其它新型材料的软管,子管内径宜采用32mm或28mm。同一孔内敷设多孔子管时,子管应采用不同颜色。